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总医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复试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确保“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二、复试方式

采取现场复试形式进行,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英语水平、专业知识与科研潜质等,满分100分。

1.政治素质,满分20分,含思想品德与政治水平。

2.英语能力,满分10分,含外语阅读、翻译及听说能力。

3.专业知识与科研潜质,满分70分,含基础知识、实验或专业技能、科学思维、创新意识等。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5楼。

2.复试时间:2024111日(星期四)全天,具体安排如下:




1.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复试安排表

分组

时间

内容

地点

备注

学术学位

7:30-8:00

资格审核

技能培训中心5楼候考室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规培证明(专博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8:30-12:00

现场复试

技能培训中心5楼面试考场1

专业学位

13:00-13:30

资格审核

技能培训中心5楼候考室

14:00-18:00

现场复试

技能培训中心5楼面试考场2

技能培训中心5楼面试考场3

五、资格审核

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审查条件以《宁夏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件。

2.往届生携带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生携带研究生证和学籍证明,并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否则取消入学资格;同等学力考生携带学士学位证书。报考临床专博的考生还须携带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或相关医师资格证明等材料。

3.考生亲笔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六、录取

(一)成绩核算

录取总成绩由初审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求和构成,其中初审成绩权重为40%,复试成绩权重为60%

(二)录取办法

复试合格的考生,依据报考专业、培养类型及考试成绩等进行排序后择优录取。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报考导师一票否决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考生和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相关要求

(一)请所有考生保证考试各环节均为本人参加考试,假冒顶替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所有考生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类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完整、真实、无误,被发现任何不实信息均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三)请所有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参加复试。无故失联者,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联系方式:0951-6744022

邮 箱:yjsgzbgs@163.com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4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