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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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管理处职责

1.在医院党委和院长、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临床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负责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以下简称总医院)临床医学类本、专科各专业(含留学生)教学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以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评价体系建设,指导各学系建设等工作。

3.负责总医院临床医学类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工作,以及学位点申报、建设、评估,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培养方案的制定,培养运行的管理和督查,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导师的遴选和管理等工作。

4.负责总医院住培医师、专业学位研究生、专科医师的规范化培训与管理,以及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等工作。

5.积极开展总医院所属各专业实习生临床科室轮转、教学活动安排、考核、日常管理与思想教育等工作。

6.负责总医院临床教师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

7.负责总医院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各类教学、实验、培训、考核等工作,开展继续医学教育以及实验平台建设。

8.负责总医院各级各类教学经费、教学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教学设备的购置等。

9.负责总医院临床类、口腔、护理、中医、药学等专业教师的课时绩效,导师绩效的考核、评审和发放。

10.负责总医院各临床科室教学工作各项考核,教师教学工作认定、配合临床教师教学职称评审等工作,确保教学中心地位。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管理办公室职责

在医学教育管理处的领导下,负责本、专科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改革研究等,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总医院本、专科教学各项工作,保障本、专科教学日常运行。

2.负责本科教学文件、制度、方案、稿件的起草、上报,对科室教学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临床医学类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

4.负责临床师资培养与教师发展,定期举办教学竞赛。

5.开展教学改革,组织申报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与教学奖励。

6.组织总医院教学工作会议、教学培训会议等。

7.管理教学资产和教学经费。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职责

1.统筹负责研究生教育的制度建设。

2.制定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研究生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组织修订培养方案,统筹安排学位点工作和检查。

3.负责各类评估、认证工作相关文字、数据材料的撰写和统计。

4.全面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

5.重点负责研究生培养工作,负责研究生学术训练、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培养。

6.重点负责学位授予工作。

7.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组织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

8.负责学位点建设和导师队伍建设。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师规范化培训与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制度建设、学员管理、过程管理和培训质量等工作。

2.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轮转培训、出科考核、培训质量等工作。

3.负责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工作的基地建设、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和培训质量等管理工作。

4.负责培训基地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5.负责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执业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工作。

6.负责提高“两个通过率”的具体工作。

7.负责其它与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的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总医院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总医院实习生、专硕研究生和住培医师的知识竞赛,科室轮转、检查与考核,组织总医院学生工作会议等。

3.负责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管理相关文件、制度、方案的起草。

4.对学生工作相关决议、通知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负责与学校学生处及临床医学院沟通协调相关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专科、研究生、规培生理论及实践教学质量监督与控制,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2.建设、管理教学督导队伍。

3.组织各类各项教学检查。

4.组织完成各级各类听课任务的督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5.配合做好各专业、各层次审核评估及专业认证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职责

1.在教育处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结合校院和中心实际,制定中心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

2.承担本科生、留学生及研究生实践技能教学、培训及毕业考核,积极开展学生校外实践技能开放课堂;承担住陪医师实践技能规范化培训、在职医护人员及专科医师微创技术培训、师资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社会公益教育、职业培训及考试等任务。

3.参与并承担教育处下达的各种类别的临床实践技能竞赛活动。

4.负责中心教学经费、仪器设备和教学档案管理;负责中心教学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负责中心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及教辅人员执教能力和科研能力。

5.参加医学教育管理处组织的各项教学会议,配合完成各项教学检查、培训与考核活动;完成医学教育管理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