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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系、科室、区段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按照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宁医教评中心字[2022]12号)文件规定,医学教育管理处(第一临床医学院)定于9月12-16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单位

承担教学任务的学系、科室、区段

二、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学系、科室全面自查和医学管理处(第一临床医学院)检查两个方式。

三、检查组人员构成

总医院教育处(第一临床医学院)督导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及教学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四、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重点督查上学期教学资料及其归档情况、上学期检查反馈的问题整改、课程思政工作推进、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器官系统整合课程、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学系、科室开展药学、护理学、来华留学生临床医学本科教育(英文授课)专业认证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等。

(一)学系理论教学资料

 1.上学期教学情况:

1教学资料:教案、试卷等各类教学材料及归档(教学大纲、过程性评价标准及依据等)。

注:教案存档统一规范为每学期纸质版教案由系(教研室)存档(教案统一使用新版模板、课后回忆、系主任签字等内容必须填写完整);电子版教案由教师个人自行保管。

2)教研活动:上学期集体备课、试讲记录等情况。集体备课、试讲按照学校制度和学院要求执行,且记录内容记录详细、全面、字迹工整要查看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其知识点在教学中的融合情况。(留学生集体备课和试讲需要单独记录,近三年的记录需要折页标记。)

3)课程情况分析:课程及考核整体情况、学生情况(学习效果、上课出勤率、课堂纪律及课后自学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等。

注:针对课程情况建议进行课程评价、学业评价等

4试卷及试卷质量分析检查内容包括“命题质量”、“试卷评阅”规范、试卷质量分析、课程小结“试卷归档”情况。

2.本学期教学准备情况:

1教案(提供本学期3月份的教案,注意请使用新校徽教案)、多媒体课件、教材、实验指导用书;

2任课教师授课情况(尤其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教学秩序运行情况,实验室准备及管理情况

3教学任务落实情况:重点查看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任务书、教学进度计划、教案等所有材料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4)课程思政推进情况:包括课程思政方案设计及其推进情况,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5)集体备课及试讲情况。

6随机听课:任课教师授课情况,有无迟到、提前下课、无故缺课、随意调停课等。

3.质量监控:

1教学系主任听课记录:系主任和副主任至少完成10学时听课任务;

2)学系秘书听课记录:学系秘书至少完成10学时听课任务;

3同行听课记录:要求各系每位授课教师至少完成1学时听课任务。

4)留学生听课记录需要单独标记或折页。

4.见习:随机抽取一次见习课,进行现场听课评课。

5.按照文件检查要求,各位督导组专家参照《期初教学检查评分表》(附件1《宁夏医科大学试卷检查记录表 》(附件2)进行各项材料检查。

(二)科室实习教学资料

实习资料包括:规章制度、岗前培训、实习大纲、实习计划、教学管理登记册、教学查房、小讲课、病例讨论、轮科及出科考核、学生病历书写及实习鉴定表、实习质量评价表、医德医风评价表等资料[范围为20216月以后开始实习的实习生相关资料:本科生(2017级、2018级)、留学生(2016级、2017级]

五、检查时间及安排

(一)学系、科室、区段检查时间

91日-98日开展学系、科室自查学系自查结束后,务必99前提交自查结果,包括期初教学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及自查总结纸质版各1式1份系主任签字科室自查结束后,需于9月9日前提交临床实习教学资料科室自查表(附件4)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高压氧二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13647174@qq.com

(二)医学教育管理处(第一临床医学院)检查时间安排:9月13-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1.学系理论教学资料检查时间

9月13日

上午:妇产科学系、女性生殖系统疾病、眼科学系;

下午:儿科学系、康复医学系、皮肤性病学系;

9月14日

上午:诊断学系、精神病与医学心理学系、耳鼻喉头颈外科学系;

下午:外科学系、运动与损伤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

9月15日

上午:麻醉学系、危重症与急救医学系、全科医学系;

下午:医学影像学系、传染病学系、肿瘤病学系(血液与肿瘤系统);

9月16日

上午:神经病学系、神经与精神系统疾病、核医学系、临床实践技能学;

下午:内科学系、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内分泌与代谢系统疾病;

2.科室实习资料检查时间

9月13日

上午: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肾脏内科

下午:急诊科、产科(含产前诊断中心)、神经外科、普胸外科

9月14日

上午:(儿一、儿二、儿三)、门诊、感染疾病科、皮肤科

下午:泌尿外科、脊柱骨科、创伤骨科、骨三科、眼科、麻醉科

9月15日

上午:胃肠外科、肝胆外科、妇科、耳鼻喉科、放射科儿科

下午:中医骨伤科、中医科、康复科、药房

9月16日

上午:口腔医院各科室

下午:肿瘤医院各科室

(三)检查地点:外科楼西侧教研室、各实习科室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系、科室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和动员,做好自查工作。充分认识教学检查是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规范教学行为、保证教学和管理质量的有效措施。

2.主动作为,周密部署。应积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教学活动正常开展。各学系(教研室)主任按照检查要求积极准备材料,配合检查组做好检查工作。

教育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将汇总检查情况,形成全面的教学检查报告,并向各系、区段、科室通报。

附件1:期初教学检查评分表

附件2:宁夏医科大学试卷检查记录表

附件3:期初教学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4:临床实习教学资料科室自查表

附件5:临床实习教学考核评分表

附件6:课程小结(模板)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医学教育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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