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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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教学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2-06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条 为确保各项教学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保证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点工作督导

教学质量控制办公室对医学教育管理处下设的6个部门的年度工作核心指标、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督导,规范教学管理过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第三条 教学工作督导

(一)专项督导

1.期初教学检查:分为学系理论教学、科室实习教学两个方面。开学前1-2周,督导专家对各学系、区段的开学准备、教学条件保障、上学期教学资料归档等情况,各实习科室小讲课、病例讨论、教学查房以及教学资料归档等进行检查。

2.期中教学检查: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根据期初自查出的问题,检查各项教学任务整改和落实情况

3.期末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以期末课程考试为重点,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规范考试环节,审核课程试卷命题质量及评分标准。做好考试过程试卷评阅成绩录入的监督和考核,并针对考试成绩进行分析总结。

(二)日常督导

1.理论教学

1)建立医领导、职能部门、督导专家、同行评议四教学质量控制体系采取随堂听课定期抽查、专家督导的模式,填写听课评价表,针对问题交流反馈,督促整改。

2)成立组,对集体备课、试讲等情况进行督查反馈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2.实践教学

1)医学教育管理处每季度开展1实践教学检查,重点检查教学资料的归档以及教学活动的开展情况。  

2)督导专家每月不定期对科室小讲课、病例讨论等教学活动进行督查。

第四条 评教工作

(一)学生评教:每学期组织学生,客观公正对每位授课教师进行教学评价医学教育管理处针对学生反馈问题进行落实整改

(二)教师评学:学位点、专业基地负责人组织每位教师按期对授课对象学习情况进行评价。

第五条 本制度由医学教育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